問題已解決
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若出現下列情形( )之一的,合伙企業應當解散。 A.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對繼續經營產生嚴重分歧 B.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 C.有2/3以上的合伙人決定解散 D.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15天 答案:B 我的答案:D (1)選項A: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應當解散;(2)選項C:應當為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3)選項D: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天,合伙企業應當解散。此外,解散事由還包括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被撤銷,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無法實現,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老師,為什么選B啊?沒看懂



你好!
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天,合伙企業應當解散(不是15天),所以不選D
2021 08/20 10:27

蔣飛老師 

2021 08/20 10:31
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都應當解散,所以選擇B

蔣飛老師 

2021 08/20 10:33
可以聯系實際來理解:事情干完了目標達到了,就不用再繼續干了(所以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