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這個“超過稅法扣除標準的業務宣傳費”是可以在以后年度扣除的,還有第四個“按稅法規定可以結轉以后年度的未彌補虧損”這個 我有點不明白呢



您好,1、比如本年宣傳費是100萬,本年根據收入算出來的限額是40萬,則60萬在本年不能扣,但在明年,可以扣。2、我國稅法規定未彌補虧損可以結轉5年,比如今年稅前虧了100萬,然后第二年盈利了500萬,則第二年應交稅金為(500-100)*0.25;3、之所以這么規定是為了減輕企業的負擔,像一些未正常展開經營的公司,前幾年很可能是虧損的。
2021 08/05 09: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