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與廣告公司簽訂場地租賃服務合同,為我司提供場地租賃服務,以便我司做產品推廣活動。因廣告公司經營范圍沒有場地租賃服務,所以提供了廣告服務的發票,是否可行?有無涉稅風險?



同學你好
這個可以的哦
2021 07/09 14:13

84784995 

2021 07/09 14:15
老師你好,這種情況不屬于發票內容與合同所約定的服務不一致嗎?這種發票也是可以的嗎,總感覺有點小問題

樸老師 

2021 07/09 14:20
同學你好
這個可以改一下合同
合同和發票一致就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