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代建制下,施工單位直接向代建方開具發票,且不涉及產權轉移的情況下,施工單位開具的發票能否給委托方直接沖抵入賬呢?或者說委托方支付工程款的依據是什么?



您好,學員:
具體可以參照一下來做的哦
參考財稅[2016]36號營改增試點政策及國稅函[1998]554號文精神,對代建工程業務的發票開具應該按以下原則處理:
(1)如果工程施工單位與業主簽訂工程建設合同,代建單位只負責代辦手續及工程監管,代建單位收取的管理費按提供代理服務征收增值稅,代建單位給委托方開具服務費發票。
(2)如果工程施工單位與代建單位簽訂工程建設合同,且代建單位與業主間不需辦理產權轉移手續,代建單位按提供建筑服務征稅,向業主開具建筑服務發票;施工單位按提供建筑服務征稅,向代建單位開具增值稅發票。
(3)如果工程施工單位與代建單位簽訂工程建設合同,且代建單位與業主間需要辦理產權轉移手續,代建單位按銷售不動產征稅,向業主開具增值稅發票;施工單位按提供建筑服務征稅,向代建單位開具建筑服務的增值稅發票。
2021 06/30 17:27

84784968 

2021 07/01 10:51
那代建方向委托方申請撥付工程款時,是否需要向委托方開具工程款等額的發票呢?開票名目是什么呢

派大星老師 

2021 07/07 19:29
您好,學員無論那種形式,都是需要開具發票的呢。如果是屬于第一種情形,那就是代理服務發票的哦第二種是建筑服務發票,第三種就是銷售不動產的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