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萬達酒店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6月發生如下業務: (1)本月提供住宿服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300000元;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金額 150000元;未開具發票金額50000元。(金額均為不含稅) (2)本月兼營商品銷售業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40000元;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金額 60000元。(金額均為不含稅) (3)當月購進勞務服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20份,合計金額200000元、稅額12000元;購進貨物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20份,合計金額50000元、稅額6500元。以上發票均已認證通過。 要求:請計算萬達酒店6月應納的增值稅。



你好需要計算做好了發給你
2021 06/29 20:16

暖暖老師 

2021 06/29 21:30
業務1銷項稅額的計算
(300000+200000/1.06)*6%=29320.75

暖暖老師 

2021 06/29 21:30
業務2銷項稅額的計算
(40000+60000/1.13)*13%=12102.65

暖暖老師 

2021 06/29 21:31
業務3可以抵扣進項稅額是
12000+6500=18500

暖暖老師 

2021 06/29 21:32
請計算萬達酒店6月應納的增值稅。
29320.75+12102.65-18500=229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