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鴻德公司2014年12月31日財務報表顯示,其應收賬款余額為200000元,備抵壞賬7000元。注冊會計師小王運用所有的審計程序審核了上述兩個賬戶,認為表述恰當,符合會計準則要求。但在2015年1月20日外勤工作尚未結束時,得知鴻德公司的主要客戶廣華公司因遭受火災而無力償還應付鴻德公司的債務。2014年12月31日的賬面顯示,當時應收廣華公司的賬款金額為54000元。現注冊會計師小王與鴻德公司的財務經理討論有關火災情況。小王認為:報表上要調整這一火災損失,增加提取壞帳準備。而財務經理認為不應調整這一損失,因為火災發生在2015年。請問:(1)小王應如何取得證據來證實這一損失確實發生在2015年?(2)小王應如何處理比較恰當?



1,采用實質性程序,詢問,聘請專家檢測等
2,那你這個在一四年的時候就相當于多具體的折舊,你現在要求他作出賬務調整處理。
2021 06/27 12: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