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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一把手兼任財務負責人。只要要承擔財務責任時,就說不是會計不懂財務。要會計承擔所有財務風險。作為事業單位會計在報銷、發放方面應承擔哪些責任?對于會計在事業單位應承擔哪些責任?如何保護自己?



事業單位一把手不能兼任財務負責人的。這個是否有相應的規定?
2016 12/03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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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12/03 18:51
本單位是一所學校下屬單位。本單位主任說有校長也分管財務工作,也不懂會計?

王雁鳴老師 

2016 12/03 18:25
您好,事業單位一把手不能兼任財務負責人的。作為事業單位會計在報銷、發放方面應承擔責任如下:
1、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單位財務制度,負責預算內外一切帳目及固定資產總帳的帳務處理,行使會計職責職權,嚴格從事會計業務、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活動,當好領導的參謀。
2、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帳目、審核單據、填制憑證,按時結帳對帳,編制會計報表,做到帳目健全,帳目清楚,日清月結,帳證帳務相符,報表要做到內容完整,數字清楚正確,報送及時。
3、管理和監督所需的各項資金,嚴格按照財務管理制度從事一切業務活動,保證收入合乎標準,支出合乎手續。
4、建立和管理財務檔案,依照國家“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建立健全會計檔案,做到資料齊全、保密。
對于會計在事業單位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不應該承擔全責的,要按上述應承擔的責任處理業務,保護好自己。

王雁鳴老師 

2016 12/03 18:39
您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二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必須依照本法辦理會計事務。
第三十八條 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 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

王雁鳴老師 

2016 12/03 18:57
您好,應該是不懂會計的,要嚴格按照會計法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