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資料:某事業(yè)單位(為增值稅一般納稅 人)發(fā)生如下經濟業(yè)務: (1)2019年3月5日,購人物資-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物資價款為20 000元,增值稅稅額為2 600元,已經稅務局認證。款項尚未支付,當日收到物資,經驗收合格后人庫。3月10日,該單位以銀行存款支付了價款22 600元。 (2)2019年6月30日,經批準以其1部公務轎車置換另一單位的辦公用品(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批,辦公用品已驗收人庫。該轎車賬面余額20萬元,已計提折舊10萬元,評估價值為12萬元。置換過程中該單位收到對方支付的補價1萬元已存人銀行,另外以現金支付運輸費5000元。 3.要求:根據上述經濟業(yè)務編制會計分錄。



借,庫存物品20000
應交稅費2600
貸,銀行存款22600
借,庫存物品,差額金額部分
銀行存款10000
固定資產累計折舊100000
貸,庫存現金5000
固定資產200000
2021 04/27 12: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