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為何計算處置損益是多扣減了20。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余額20原本在借方,從貸方結轉去其他業務成本,那實際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的余額就為0了,那在計算處置損益時不就只需要扣減結轉為其他業務成本的20就好了?



你好:
對于分錄: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其他業務成本
可以理解為,將原來確認的公允價值增加,給結轉沖減其他業務成本。
假設初始是100萬,公允增加20,在處置時,按照120結轉到其他業務成本,在沖減20;反映的是真實成本100;
之所以這樣計算,主要是保持中間持有過程是公允價值計量,在處置時,能反映真實的成本(其他業務成本)。
2021 04/23 23:31

84785024 

2021 04/23 23:33
老師,我得提問可能有誤差,我算出來的是30,正確答案顯示為50。這多出來的20是怎么理解?

84785024 

2021 04/23 23:35
這是**

林夕老師 

2021 04/23 23:49
你好:
處置時:
借:銀行存款 520
貸:其他業務收入520
借:其他業務成本 500
借: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 20
貸:投資性房地產-成本520
借:其他業務成本 20【該分錄不影響損益,一增一減】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0【該分錄不影響損益,一增一減】
借:其他綜合收益 30
貸:其他業務成本 30

林夕老師 

2021 04/23 23:49
影響損益的金額=520-500-20+20+30=5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