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委托加的產品收回后連續生產的,交的消費稅記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那如果連續生產后再銷售,交的消費稅怎么做分錄?



你好,繼續生產的,計入借方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收回后直接對外出售的,計入借方委托加工物資科目核算??
2021 04/10 21:02

84784985 

2021 04/10 21:14
講題目的老師說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質直接用于銷售的,交的消費稅記入營業稅金及附加?

鄒老師 

2021 04/10 21:17
你好,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質直接用于銷售的,銷售環節的消費稅是
借:稅金及附加,貸:應交稅費—消費稅
委托加工環節的消費稅
繼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計入?應交稅費—消費稅借方
收回后直接對外出售的,計入? 委托加工物資 科目核算??
注意不同環節消費稅計入科目的區別

84784985 

2021 04/10 21:27
老師我還是不明白你說的:收回后直接對外出售的,計入? 委托加工物資 科目核算? ?

鄒老師 

2021 04/10 21:28
收回后直接對外出售的,計入? 委托加工物資 科目核算??
你好,這個是針對委托加工環節,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賬務處理而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