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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2019年取得工資、薪金等綜合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為120000元( 已扣除稅法規定的基本扣除,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如何采用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6000元的,稅率為3%;超過36000元不超過144000元的,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520元)



同學你好
套用稅率表就可以了
應交個稅=120000*10%-2520
2021 01/19 06:23

李某2019年取得工資、薪金等綜合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為120000元( 已扣除稅法規定的基本扣除,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如何采用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6000元的,稅率為3%;超過36000元不超過144000元的,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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