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2021年1月填寫個稅申報表的2020年12月正常工資薪金所得表,那如果填寫屬于2020年的年終獎,是不是必須在做12月賬時候計提年終獎,然后必須在1月發放年終獎?



你好,2021年底之前發放完畢即可,12月需計提。
2021 01/04 15:54

84784962 

2021 01/04 15:56
就是說我這個月申報個稅時候順便填寫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2020年12月計提年終獎,然后在2021年發放年終獎的那個月做一下發放年終獎分錄就行了是吧老師

汪晨老師 

2021 01/04 15:58
你好,是的,是這個意思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