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公司為居民企業,主營業務為機械設備生產與銷售,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2019年度有關收支情況如下: (1)取得產品銷售收入3500萬元,國債利息收入150萬元,接受捐贈收入150萬元。 (2)發生產品銷售成本1450萬元; (3)發生管理費用430萬元,其中:業務招待費支出50萬元; (4)發生銷售費用1200萬元,其中: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支出600萬元; (5)發生財務費用100萬元,其中:支付銀行貸款利息支出(不符合資本化條件)80萬元,手續費支出22萬元,銀行存款利息收入2萬元; (6)發生營業外支出180萬元,其中:支付稅務機關罰款5萬元,支付給客戶的合同違約金75萬元;直接向某希望小學捐款100萬元; (7)計提存貨跌價準備50萬元,計入當期資產減值損失; (8)發生稅金及附加100萬元; (9)2019年度已實際繳納的企業所得稅額為80萬元。 已知: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允許稅前扣除。 要求:



您好,是要算企業所得稅是多少嗎?
2020 12/29 1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