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一項資產2018年11月成固定資產,原值是10萬元,從2018年12月開始計提折舊,凈殘值率是4%,使用年限是10年,在2019年9月,在原來10萬元的原值基礎上,增值了15萬元,那以后的折舊是怎么計提的?



就是原來的那個設備,又增補了
2020 09/04 20:15

84785036 

2020 09/04 20:19
是在原有的基礎上又完善了

84785036 

2020 09/04 21:12
具體不大清楚,也是后期接手的,就知道賬上是按照增值后的金額作為原值,又重新計提折舊,折舊年限也還是按照10年,并沒有按照剩余的年限作為使用年限計算,這個說明了什么?

84785036 

2020 09/04 21:17
等于就是沒增值之前的折舊數,加上增加原值后進行折舊后的折舊數,兩者相加就是累計折舊數了

路路老師 

2020 09/04 19:52
您好,增值是怎么辦理的?評估增值了?

路路老師 

2020 09/04 20:17
更換了部分舊部件、新部件增值嗎?
如果是,以增值后的金額、按照剩余使用年限計提折舊就可以

路路老師 

2020 09/04 20:20
是怎么完善的?還請描述清楚具體業務

路路老師 

2020 09/04 21:14
當時的分錄是怎么做的?調整了以前入賬的固定資產原值?重新計算折舊進行了補提嗎?

路路老師 

2020 09/04 21:21
不好意思,我還是沒明白你們這個業務到底是怎么處理的,能不能把當時增值的憑證發一下我看看是怎么處理的,還有補提折舊的憑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