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求解析,??????



你好,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標準為,按照在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工齡不足1年的部分,超過6個月的,給予1個月工資的補償,不滿6個月的,給半個月工資的補償。
2020 08/22 17:41

84785017 

2020 08/22 17:45
說說這個題的計算

閻老師 

2020 08/22 17:59
工作2年8個月,按照3個月補償,經濟補償數額=3*13000=3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