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初級會計的消費稅部分,有學到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不在移交的時候納稅,而是在銷售時納稅,可是之后又提到除了金銀首飾之外的消費品都是在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環節納稅的,那么如果是自產的高檔化妝品,是適用自產自用這個原則,不去看生產環節之類那些的嗎?



1、自產自用: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移送環節不納稅(生產出的最終應稅消費品銷售時納稅,實質也就是生產環節納稅);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時納稅。
2、消費稅納稅環節的特殊規定:金銀首飾在零售環節納稅;超豪華小轎車零售環節加征10%(生產環節也要納稅);卷煙批發環節加征11%+0.005元/支(生產環節也要納稅)。其余都是在生產、委托加工或進口環節納稅。
如果自產高檔化妝品,則屬于生產環節,在銷售時銷售。
2020 07/16 10:03

84785034 

2020 07/16 10:23
哦哦好的,那么老師如果是汽車銷售公司銷售小轎車,是不納稅的是嗎?原因是汽車銷售公司不是自產小轎車的公司,這個也不屬于生產環節嗎?

劉之寒老師 

2020 07/16 10:27
汽車銷售公司銷售小轎車,一般情況下不繳納消費稅。但對于“超豪華小轎車”(不含稅單價130萬以上),需要加征10%的消費稅,這個是特殊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