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個人所得稅:發放2018年度集團個人評優獎勵,統一按照偶然所得稅代扣代繳個稅 是計入工資薪金所得還是偶然所得??其相關政策依據是什么?



你好 是公司員工的話 計入工資薪金來一起報
2020 06/19 18:22

84784961 

2020 06/19 18:23
老師,那相關政策具體是什么呢?

meizi老師 

2020 06/19 18:26
你好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00號)第八條的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取得的獎金,應當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84784961 

2020 06/19 18:42
好的 謝謝老師

meizi老師 

2020 06/19 18:42
沒事希望能幫到你 滿意請給予評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