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18年1月1日,甲公司以銀行存款3 100萬元購入A公司60%的普通股權,并對A公司具有控制權,有關交易資料如下: 2018年甲公司出售商品一批給A公司,售價(不含增值稅)4 000萬元,款項均已收到,商品成本3 200萬元。至2018年12月31日,A公司從甲公司購買的上述商品中尚有50%未出售給集團外部單位,這批商品的可變現凈值為1 800萬元。 A公司2018年從甲公司購入商品所剩余的部分,至2019年12月31日仍未出售給集團外部單位,其可變現凈值為1 500萬元。 2019年甲公司又出售商品給A公司,售價(不含增值稅)3 000萬元,款項均已收到,成本2 100萬元。A公司2019年從甲公司購入的商品至2019年12月31日全部未出售給集團外部單位。其可變現凈值為2 500萬元。 甲公司和A公司所得稅均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所得稅稅率為25%。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編制甲公司2019年有關合并報表的抵銷分錄



借:年初未分配利潤 400 (2018年未實現利潤)
貸:存貨 400
借:存貨200 (2018年存貨跌價準備)
貸:年初未分配利潤200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50 (2018年遞延所得稅)
貸:年初未分配利潤 50
借:營業收入 3000
貸:營業成本 2100
貸:存貨 900
借:存貨700 (上年交易在本年計提的跌價200+本年交易計提的跌價500)
貸:資產減值損失700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50 (900-700)*25%
貸:所得稅費用 50
2020 06/10 14: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