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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既是服務業又有銷售酒業務,銷售小吃,是否需要分開核算?



您好,是需要分開核算的,算兼營。
2020 06/10 10:43

84785025 

2020 06/10 10:45
那開酒吧就是去消費的,如果不點東西吃,就是6%或3%,如果點東西就是另外算成13%或者3%,是嗎?

王曉老師 

2020 06/10 10:54
您好,是的,是這個意思的

84785025 

2020 06/10 10:58
分開核算是兼營嗎?那不分開核算銷售的小吃和酒類是不是可以按服務業6%或3%來征稅?

84785025 

2020 06/10 11:06
老師,這個老師說的可以按服務業來征稅

王曉老師 

2020 06/10 11:11
您好,
一種是混合銷售,比如銷售空調,提供安裝服務,既涉及銷售貨物,又涉及提供服務,買了空調,安裝還能用,這是密不可分的,這種叫做混合銷售,這時候需要看企業主營業務是什么,主要是賣空調,安裝只是順帶,那么一起按照13%的稅率來,如果企業主要是安裝,順帶經營空調,那么按照6%來計算。
另一種是兼營,入駐酒店,酒店提供的是服務,酒店大廳也賣泡面等商品,但是不是所有入駐的客人必須消費泡面,這是兩件事情,屬于兼營。
我是不太懂酒吧的性質,如果和餐館吃飯一樣,進酒吧肯定會消費酒、消費小吃,這是密不可分的,那么屬于混合銷售,按照服務業來交稅。
如果可以單獨進酒吧享受服務,不是必須喝酒,那么按照兼營的。

84785025 

2020 06/10 11:32
那這個混合銷售和兼營哪個來定你?稅局嗎?

王曉老師 

2020 06/10 11:58
您好,是的,是由稅務局來核定的,盡力解釋是混合銷售,稅率低。

84785025 

2020 06/10 11:59
怎么解釋呢

84785025 

2020 06/10 12:03
如果酒吧是小規模不管是混合銷售,還是兼營都是3%吧?

王曉老師 

2020 06/10 12:04
您好,
和餐館一樣,進餐館就是吃飯的,總不能把飯菜算成銷售貨物吧,酒吧也是,進來肯定消費酒,這是密不可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