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為什么在成本法下,獲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在被投資方發放股利時,投資方為什么不需要做分錄。



您好,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時,投資企業應該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2020 06/05 16:20

84784952 

2020 06/05 16:47
如果是發放股利呢?

大海老師 

2020 06/05 17:05
發放時,投資方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收股利。

84784952 

2020 06/05 20:49
老師,我說的是股利,不是現金

大海老師 

2020 06/05 21:06
那您指的是股票股利。
因為只是股份總數增加,總的持股比例并沒有變化,所以不需要做賬務處理,只要在備查簿上登記即可。
比如持有100萬股,占企業比例1%(股份總數10000萬股),后面送股10送10,持有200萬股,而企業股份總數是20000萬股,比例還是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