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現在普遍開始重視企業的“綜合收益”,為此還特意增加了一張“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可是,我們在計算“每股收益”的時候使用的卻是“凈利潤”。你認為這樣做合理嗎?認為合理或者不合理,請說清楚理由。



合理。
綜合收益總額=其他綜合收益(稅后數)+凈利潤。綜合收益總額可以核算企業除去凈利潤之外其他影響所有者權益的項目,更全面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比如股票作為其他權益工具投資,貸方確認其他綜合收益處置時,不影響利潤,但是增了了企業的所有者權益,此時考慮綜合收益總額,能夠全面反映企業權益投資的成果。
2020 05/29 2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