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土地使用權交換的情況為什么是由多交付的一方繳納契稅,契稅不是由承受方(接受方)來交嗎,既然這樣少交付的一方就是接受了多交付的一方多的部分,那就是少交付的一方來承擔契稅呀!



你多拿錢購買,多的部分繳納
2020 05/13 13:28

84785014 

2020 05/13 20:50
我知道是多的部分繳納,我問的是為什么由少交付的一方去繳納

84785014 

2020 05/13 20:51
我知道是多的部分繳納,我問的是為什么不是由少交付的一方去繳納

暖暖老師 

2020 05/13 21:23
少交付你需要補款,比如我的房100萬,你的60萬
我們交換,你需要補給我40萬,你去辦理不動產登記是按照價值100萬繳納契稅

84785014 

2020 05/13 21:33
1、不是應該以價格差額40萬交契稅嗎,怎么是按100萬來交契稅
2、還需要補款嗎,如果需要補款不就又相當于交換價格相等,既然相等,那就是免征契稅?

暖暖老師 

2020 05/13 21:34
不是的,你再好好看看這個考點,找幾個題目做做,不要憑你的理解,

84785014 

2020 05/13 21:35
契稅確實是按照價格差額來交呀,教材是這么說的,不是按照100萬

84785014 

2020 05/13 21:36
老師還是沒能解答我的疑問,不過還是謝謝您

暖暖老師 

2020 05/13 21:49
確實是按照差額繳納題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