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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房地產公司,如果我們在土增稅清算之后,銷售房產,需要二次清算土增稅嗎,相應的土增稅如何計算



根據國稅發〔2006〕187號文第八條規定處理清算后再轉讓的房地產,即在土地增值稅清算時未轉讓的房地產,清算后銷售或有償轉讓的,納稅人應按規定進行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申報,扣除項目金額按清算時的單位建筑面積成本費用乘以銷售或轉讓面積計算。單位建筑面積成本費用=清算時的扣除項目總金額÷清算的總建筑面積
2020 05/08 16:52

我是房地產公司,如果我們在土增稅清算之后,銷售房產,需要二次清算土增稅嗎,相應的土增稅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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