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老師現在2019年度個稅匯算清繳外籍員工要如何操作



外籍員工自己APP上做就可以的,根據《關于非居民個人和無住所居民個人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5號)規定,“無住所個人預先判定為居民個人,因縮短居住天數不能達到居民個人條件的,在不能達到居民個人條件之日起至年度終了15天內,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按照非居民個人重新計算應納稅額,申報補繳稅款,不加收稅收滯納金。需要退稅的,按照規定辦理
2020 04/16 16:08

84784986 

2020 04/16 16:17
請問19年都是按照非居民報的要怎么處理

樸老師 

2020 04/16 16:23
自己在APP上來做就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