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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境內單位向境外單位提供電信服務,屬于免征增值稅?



境內單位向境外單位提供電信服務,屬于免征增值稅的項目。
2020 03/30 19:01

84784981 

2020 03/30 19:02
還有哪些是免征增值稅的?

江老師 

2020 03/30 19:09
2009年1月1日開始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 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ㄒ唬┺r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二)避孕藥品和用具;
?。ㄈ┕排f圖書;
(四)直接用于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ㄎ澹┩鈬H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六)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ㄆ撸╀N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六條規定了下列8個項目免征增值稅

84784981 

2020 03/30 19:10
沒有“”境內單位向境外單位提供電信服務”,屬于免征增值稅的項目

84784981 

2020 03/30 19:10
這項沒有?

江老師 

2020 03/30 19:37
電信業于2014年6月1日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對于境內單位和個人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境外單位提供電信業服務,免征增值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