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公司經理,2019年1月至3月的個人收入情況如下: (1)1月份取得工資薪金收入10000元,需要繳納“三險一金”1200元,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 取得勞務報酬收入40000元。 (2)2月份取得工資薪金收入25000元,需要繳納“三險一金”3000元,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 取得稿酬收入20000元。 (3)3月份取得工資薪金收入16000元,需要繳納“三險一金”1920元,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 取得特許權使用費收入60000元。 上述個人收入均由支付單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 (1)計算1月份應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 一月為(10000-1200-1000)*3%+20000*20% (2)計算2月份應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月為(25000-3000-1000)*3%+20000(1-20%)*0.7*0.2 (3)計算3月份應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 三月為(16000-1920-1000)*3%+60000*(1-20%)*0.4 這樣算對么?



計算中,稍后為您提供完整結題過程
2020 03/24 22:16

球球老師 

2020 03/25 07:36
勞務報酬計算有點問題,勞務報酬每次收入應納說所得額超過20000元的,適用稅率30%,速算扣除系數2000
=40000*(1-20%)*30%-2000=7600元
特許使用權收入=60000*(1-20%)*20%=9600元

84785004 

2020 03/25 08:45
個人綜合所得和工薪、勞務報酬計算預扣時容易婚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