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經營性鋼管租賃如何計提折舊,要留殘值嗎?按幾年攤銷?謝謝



可以不留,這個我看法按5年折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六十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2020 03/23 13: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