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作為給職工發放的非貨幣性福利費,匯算清繳的時候要確認視同銷售,納稅調增么?



如果是外購商品發給職工,不用視同銷售
2020 03/18 10:18

84784957 

2020 03/18 10:21
如果在企業所得稅的角度來看,外購的東西給員工發的福利,需不需要記做所得稅的收入中,要進行納稅調增?

玲老師 

2020 03/18 10:35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貸應付職工薪酬,借應付職工薪酬貸,銀行存款,你看這個分錄是不涉及收入的

84784957 

2020 03/18 10:44
以上說的是增值稅,我現在說的是所得稅,那在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時候屬不屬于視同銷售的情況,記入收入的基數中?

玲老師 

2020 03/18 10:45
這個不是視同銷售的業務

玲老師 

2020 03/18 10:45
企業的一個成本費用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