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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匯總表和科目余額表有什么區別?



科目余額表:亦稱“總賬余額匯總表”是有期初余額,本期發生額,余額。科目余額表是用來試算平衡用的。它是按照總賬科目余額編制的。遵循下列公式:資產類科目:期末借方余額=期初借方余額+本期借方發生額-本期貸方發生額;負債及所有者權益類科目:期末貸方余額=期初貸方余額+本期貸方發生額-本期借方發生額。
科目匯總表:‘記賬憑證匯總表”。定期對全部記賬憑證進行匯總,按各個會計科目列示其借方發生額和貸方發生額的一種匯總憑證。依據借貸記賬法的基本原理,科目匯總表中各個會計科目的借方發生額合計與貸方發生額合計應該相等,因此,科目匯總表具有試算平衡的作用。科目匯總表是科目匯總表核算形式下總分類賬登記的依據。
2020 03/13 1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