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月工資2月發,3月才申報個稅,如此往后退的話,本年11,12月的工資不就要到次年的2月才申報完嗎?到了次年的二月都已經重新累計減免了,這個做合理嗎?



你這個不對,應該是1月工資1月計提,2月發放并申報個稅
2020 03/11 18:14

84784974 

2020 03/11 18:21
是這樣嗎?那為什么在網上查詢時,都說2月發一月工資,要在3月申報2月發一月的工資呢?

84784974 

2020 03/11 18:25
好像現在是3月,個稅系統里的稅款所屬月份是2月,那現在申報的應該是2月份的計提的工資還是2月發1月的工資?

樸老師 

2020 03/11 18:37
不是的,你可以咨詢下當地稅局或者12366.
現在所屬期是2月的就是報的2月這個月的工資,不是一月的,工資就是當月計提次月發放并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