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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按規定由受托方代扣代繳的消費稅,委托方應記入的科目是() A 在途物資 B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C 稅金及附加 D 委托加工物資‘ 老師為什么不是稅金及附加呢?消費稅不是應該通過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嗎?



委托方借應交稅費的
代扣代繳
不是委托方繳納
2020 03/02 13:27

84785003 

2020 03/02 13:48
老師那受托方做什么分錄呢?

郭老師 

2020 03/02 13:51
對于加工過程中發生的生產成本:
借:生產成本
貸:原材料――輔助材料(應付職工薪酬或制造費用)
加工完成按合同規定發給委托方時:
確認銷售收入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加工費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應交消費稅(如果加工的產品屬于消費稅應稅產品的,受托方應該履行代扣代繳消費稅義務,這里的計稅價格一般參照同類產品的價格或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
同時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生產成本
在備查簿中將受托加工物資注銷,貸記“受托加工物資――某公司”(注明物資數量)。
受托方上交消費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

84785003 

2020 03/02 13:58
老師企業銷售應稅消費品應繳納的消費稅計入“稅金及附加”為什么不計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了呢??????

郭老師 

2020 03/02 14:09
你銷售出去應稅消費品需要交的借稅金及附加貸應交稅費

84785003 

2020 03/02 14:13
老師我還是不明白什么時候用稅金及附加,什么時候用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郭老師 

2020 03/02 14:21
繼續加工完成的消費品銷售時交消費稅,得把委托加工交的消費稅扣除,否則就會重復征稅
是不是這個

郭老師 

2020 03/02 14:21
你委托加工還沒有到正式繳納來

84785003 

2020 03/02 14:55
這點我能分清,在連續生產環節是可以抵稅的,就是稅金及附加和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這兩個科目什么時候用我分不清楚啊老師

郭老師 

2020 03/02 14:58
你就想著你自己銷售出去的,申報繳納的記稅金及附加。

84785003 

2020 03/02 14:59
我自己銷售出去的消費稅不是應該記入產品的成本嗎?

郭老師 

2020 03/02 15:03
不是委托加工物資
就是你們自己銷售的

84785003 

2020 03/02 15:04
????沒明白老師

郭老師 

2020 03/02 15:06
你先不要管委托加工的,你只要是你自己生產的,銷售出去自己申報繳納的這個記稅金及附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