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去年年底忘記對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確認了,今年還能享受嗎?可以進行修改嗎?還是不能享受了



你好 沒有改的就是繼續享受去的填寫的附加扣除信息
2020 02/17 20:28

84785009 

2020 02/17 20:28
沒有進行確認

84785009 

2020 02/17 20:28
忘記了

玲老師 

2020 02/17 20:29
那正常也是可以 抵扣的,你進申報系統里看一下

84785009 

2020 02/17 20:32

84785009 

2020 02/17 20:33
不能遷入數據

玲老師 

2020 02/17 20:37
上年數據 現在不能遷移了,我的意思 你進申報系統里填寫一個工資看能不能自動扣除費用 正常是可以的 你試試

84785009 

2020 02/17 20:39
專項附加扣除遷入上年數據失敗,提示不能遷入數據,無符合遷移要求的明細數據,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要怎么操作?

84785009 

2020 02/17 20:42
我的中心意思是專項附加扣除無法遷入,是不是就意味著不能享受這個優惠政策了

玲老師 

2020 02/17 20:47
可以,遷移可以延續按去年填寫的附加扣除情況扣除

84785009 

2020 02/17 21:16
但是年底的時候忘記確認了

84785009 

2020 02/17 21:17
遷移不過來

玲老師 

2020 02/17 21:18
是的,12月末沒有遷移的現在不能遷移了。

84785009 

2020 02/17 21:18
那就是今年不能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優惠政策了是吧

玲老師 

2020 02/17 21:30
可以扣除,你看國稅局的答復
明年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 信息無變化不需辦理確認
若納稅人要在2020年1月份工資中享受稅前扣除,需要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信息填報。
2020年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如果扣除信息與2019年沒有變化,是否還要進行確認?記者12月11日從國家稅務總局得到答復,如果個人專項附加扣除、任職受雇單位等信息與2019年沒有發生變化,則無需辦理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
2020年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已于日前開始確認,若納稅人要在2020年1月份工資中享受稅前扣除,需要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信息填報。
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前期填報信息發生變化,需要及時進行修改,否則可能會對明年繼續享受政策帶來一定影響,甚至影響個人納稅信用。比如,任職受雇單位發生變化而未更新,新的任職受雇單位將無法獲取納稅人相關信息辦理扣除。
如果個人專項附加扣除、任職受雇單位等信息與2019年沒有發生變化,則無需辦理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已填報的扣除信息將自動視同有效,并延長至2020年。
針對2019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未享受稅前扣除政策的,該負責人表示,可以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自行申報,即可補充享受2019年的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目前,納稅人有三種方式進行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的信息確認。線上可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或者稅務局官方網站,前期填報信息已經預填并可查看;線下也可以將前期電子模板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打印出來,修改并簽字后交給單位,單位據此辦理2020年的專項附加扣除。

84785009 

2020 02/17 21:43
好的,謝謝老師

玲老師 

2020 02/17 21:58
不客氣,如果您這個問題已經解決, 希望對我的回復及時給予評價。不清楚的還可以繼續 追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