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公司股東轉了25000到對公賬戶,又從對公賬戶轉出了24900元給回股東,分錄做往來,那么其他應付款就還有100元,可是這100元是不需要在還給股東的,這100元的其他應付款科目應該怎么處理,計入營業外收入嗎?



您好
請問什么原因100元不需要退回給股東
2019 11/21 18:12

84784987 

2019 11/21 18:13
股東自行說不用退還,可能覺得錢少,不需要吧

bamboo老師 

2019 11/21 18:14
那可以計入資本公積 因為是股東的

84784987 

2019 11/21 18:15
好的,那如果不是股東的應該計入什么科目

bamboo老師 

2019 11/21 18:16
不是股東的應該計入營業外收入

84784987 

2019 11/21 18:16
因為還有另外的分公司轉錢過來,但是也是不用還的,這種應該計入什么科目

bamboo老師 

2019 11/21 18:17
分公司的話跟自己公司有關聯 一般也計入資本公積比較合適

84784987 

2019 11/21 18:20
就是說個人的話
不是股東的話就計入營業外收入

bamboo老師 

2019 11/21 18:20
對的 可以這樣理解

84784987 

2019 11/21 18:26
因為對方分公司是個人轉賬的方式轉到我們出納的賬戶上,出納又把錢取出來存入了銀行,所以是公司賬戶上是沒有顯示對方分公司的名稱的,這種情況下計入營業外收入,還是資本公積

bamboo老師 

2019 11/21 18:29
那您入賬的時候是入的個人還是公司?

84784987 

2019 11/21 18:35
還沒入賬,現在就是不知道入哪個科目。但是銀行回單是顯示的現金存銀行

bamboo老師 

2019 11/21 18:36
那您按照實質應該計入分公司的往來 計入資本公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