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老師,甲方與乙方簽訂黃金首飾的代銷合同,甲方為委托方,乙方為代銷方。黃金首飾的消費稅乙方在當地已經繳納過了,甲方還需要在甲方當地再次繳納消費稅嗎?我們公司是甲方,代銷方乙方已經繳納過消費稅,但是稅務局還讓我們甲方再次繳納消費稅,說是代銷合同,雙方都要交,請問老師這是什么原因?



你好,同學。你這里是 委托加工收回再出售,你這里如果是加價出售,是要再交納的,但是委托加工環節交納的可以扣除。
2019 11/18 14:04

84784950 

2019 11/18 15:00
老師,就是甲乙簽訂的是代銷合同,不是委托加工。黃金首飾不是一次課征制嗎,就是在零售環節。為什么兩方都要交啊

陳詩晗老師 

2019 11/18 15:04
只是金銀鉑鉆是零售,其他是生產加工環節

84784950 

2019 11/18 15:14
代銷的就是黃金首飾啊老師

84784950 

2019 11/18 15:15
老師,簡言之就是~甲乙簽訂代銷黃金首飾的代銷合同,黃金首飾的消費稅是誰來交?還是兩方都要繳納?

陳詩晗老師 

2019 11/18 15:16
只是實際 銷售方交納,代銷方是代扣代交,明白了沒有?

84784950 

2019 11/18 15:21
哦哦,但是代銷方乙方在當地已經繳納消費稅了,稅務局要求甲方再次繳納消費稅,他們的理由是代銷方式下,代銷雙方都要繳納消費稅,這種情況該怎么處理???

陳詩晗老師 

2019 11/18 15:22
目前 消費稅是沒有這規定的,消費稅目前 是由代扣代交一說,但是不是雙方都交納。是由代銷方在當地交納。

84784950 

2019 11/18 16:43
老師,打的12366以及當地稅務局都是以上圖片的反饋。最后一句,受托方也是納稅人,他們說證明委托受托雙方都是納稅人

陳詩晗老師 

2019 11/18 16:49
受托方是納稅人,但他是代扣代交義務人。
并不表示同一應稅消費品可以收兩次稅。這就重復征收了。
目前 消費稅的規定,并沒有規定同一應稅消費品是要征收兩次。
況且 也沒有文件規定其代銷要視同銷售處理。
增值稅是要視同銷售,就是你給代銷的你要按銷售處理,然后對方 銷售也是按銷售處理,但是你這邊的交的增值稅人家可以抵扣。
消費稅目前 沒有說視同銷售,就算是視同銷售,一方交納的也可以抵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