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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增值稅增量留抵退稅政策是連續6個月有增量,這個“增量”指的是每個月銷項減進項的期末留底數還是這半年累計每個月期末留底都大于零?假如我這半年中有一個月當月銷項大于當月進項,但上期有留抵,累計期末留抵還是大于零,這種情況還能退稅嗎? 好像是財稅〔2019〕39號文



每個月期末留底都大于零。
假如這半年中有一個月當月銷項大于當月進項,但上期有留抵,累計期末留抵還是大于零,這種情況不能退稅
2019 10/24 12:43

請問:增值稅增量留抵退稅政策是連續6個月有增量,這個“增量”指的是每個月銷項減進項的期末留底數還是這半年累計每個月期末留底都大于零?假如我這半年中有一個月當月銷項大于當月進項,但上期有留抵,累計期末留抵還是大于零,這種情況還能退稅嗎? 好像是財稅〔2019〕39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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