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我們是汽車銷售公司,我們進貨收到的發票有專用發票,也有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這有什么區別嗎?



通知規定,凡從事機動車零售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從2006年8月1日起,在銷售機動車(不包括銷售舊機動車)收取款項時,必須開具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新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并在發票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抵扣聯和報稅聯不得加蓋印章。
《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為電腦六聯式發票,第一聯是發票聯,屬于購貨單位付款憑證;第二聯是抵扣聯,屬于購貨單位扣稅憑證;第三聯是報稅聯,屬于車購稅征收單位留存憑證;第四聯是注冊登記聯,屬于車輛登記單位留存憑證;第五聯是記賬聯,屬于銷貨單位記賬憑證;第六聯是存根聯,屬于銷貨單位留存憑證。(記者 辛如記 通訊員 王健)
2019 09/26 16:18

84785014 

2019 09/26 16:31
老師我們單位是零售商,我們進貨的時候有收到專票

QQ老師 

2019 09/26 16:34
你好!收到專票可以抵扣進項稅

84785014 

2019 09/26 16:35
老師我不太明白,為什么有的給專票 有的給機動車統一發票啊

QQ老師 

2019 09/26 16:37
你好!現在應該取得一種就可以了, 國家稅務總局日前下發通知,明確自2009年1月1日起,機動車零售企業必須使用稅控系統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從明年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為做好機動車的增值稅抵扣工作,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在全國范圍內推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稅控系統。國家稅務總局明確,除應征消費稅的機動車和舊機動車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事機動車零售業務必須使用稅控系統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買機動車取得的稅控系統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屬于扣稅范圍的,應自該發票開具之日起90日內到稅務機關認證,認證通過的可按增值稅專用發票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扣稅憑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