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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在深圳哪種技術合同可以備案免稅?



關于深圳技術合同免稅在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件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中提到一、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一)個人轉讓著作權。 (二)殘疾人個人提供應稅服務。 (三)航空公司提供飛機播灑農藥服務。 (四)試點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 屬于免征項目,不用交增值稅,賬務處理還是和以前一樣,是主營的就做主營業務收入,不是營業外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申報時應該有對應的免征項目收入。
2019 09/19 1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