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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生活服務業可以抵扣加計抵減三供一業的進項稅發票嗎?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七條: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
只要是企業可以抵扣的發票,都可以加計抵減
2019 09/09 10:11

老師,生活服務業可以抵扣加計抵減三供一業的進項稅發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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