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是一家勞務派遣公司,之前我選擇差額征稅,也就是說我代發的工資及社保都是差額之后,納稅的,一直開的都是普票,比如,收到100元,代支付95元的工資及社保,實際收入服務費5元,但是現在有一家單位讓我給他開具專票,,我告訴他,差額部分給他開普票,服務費開專票,但對方要求讓我全額給他開具專票,請問老師,其他單位的業務我都選擇差額征稅,但是這一筆業務,我能選擇全額征稅嗎 ?有沒有說同一家單位,要么選擇差額,要么選擇全額,不能同時適用的規定?



您好,不可同時使用。
勞務派遣單位不可以在選擇適用稅率的同時選擇簡易辦法差額征稅。
2019 09/04 0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