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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會計事務所需要什么手續



根據《辦法》第八條規定,設立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5名以上的股東;
2、有一定數量的專職從業人員;
3、有不少于人民幣30萬元的注冊資本;
4、有股東共同制定的章程;
5、有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
6、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1、申請設立普通合伙會計事務所,其合伙人需要具有2名及以上;
2、申請設立特殊普通合伙會計事務所,其合伙人需要具有15名及以上,并且其注冊的會計師需要具有60名以上,另外其合伙人年齡不得超過60周歲,并且需要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證書,而且其成為合伙人前3年內沒有因欺騙或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申請會計事務所執業許可而被財政部門作出不予受理或不予批準或者撤銷會計事務所執業許可的決定,5年內沒有因為執業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3、申請設立會計事務所需要有書面合伙協議;
4、申請設立會計事務所必須設有會計事務所的名稱和固定的辦公場所,另外擬設立的會計事務所名稱不得與已注冊的會計事務所相同或相似,也不得使用違反公共利益或有誤導性或其他不良影響的名稱;
5、申請設立會計師事務所并在其中設立首席合伙人、主任會計師的,必須由執行會計事務所的1名合伙人擔任;
6、申請設立會計事務所其合伙人必須在境內有穩定的住所,并且每年在境內居留不少于6個月,且最近連續居留已滿5年。
2019 09/03 13: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