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發生直銷業務,賬務如何處理



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直銷企業增值稅銷售額確定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5號)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現將直銷企業采取直銷方式銷售貨物增值稅銷售額確定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1)直銷企業先將貨物銷售給直銷員,直銷員再將貨物銷售給消費者的,直銷企業的銷售額為其向直銷員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直銷員將貨物銷售給消費者時,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
(2)直銷企業通過直銷員向消費者銷售貨物,直接向消費者收取貨款,直銷企業的銷售額為其向消費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2.依據2013年01月28日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直銷企業增值稅銷售額確定有關問題的公告》的解讀:
根據國務院2005年頒布的《直銷管理條例》,經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直銷企業,可以按照有關規定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推銷產品。據了解,直銷企業的經營模式主要有兩種:一是直銷員按照批發價向直銷企業購買貨物,再按照零售價向消費者銷售貨物。二是直銷員僅起到中介介紹作用,直銷企業按照零售價向直銷員介紹的消費者銷售貨物,并另外向直銷員支付報酬。
2019 08/26 14: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