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老師,我們公司老板他有兩個公司,有一個是以他女兒作為法人,從對公賬戶轉給他100萬,然后再從他的個人卡轉另一個公司法人的個人卡,再轉入新的公司作為出資款,這種方式合理嗎?有沒有什么風險?



從經濟法來說:就是出資后又抽回去,從稅法來說,股東出資的錢是用來經營公司的,現在你又打給個人,如果超過1年沒換是要交個人所得稅的
2019 07/26 19:56

84785002 

2019 07/26 20:00
來回轉幾次帳,增加實收資本,其實沒有真正投資那么多錢,稅局會查嗎?

84785002 

2019 07/26 20:07
超過一年沒還交多少個稅呢?

苳苳老師 

2019 07/26 23:31
稅務局會不會查,這個就不敢確定了,但是為了以后稅務風險小就盡量不要這樣折騰,而且現在是認繳制下注冊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