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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好,請問化肥批發零售環節免征增值稅嗎?



你好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了下列7個項目免征增值稅: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2)避孕藥品和用具;
3)古舊圖書;
4)直接用于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6)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7)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除前款規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2、農機、農藥、化肥在生產環節按銷售的比例計算銷項稅,批發與零售環節免征。
2019 07/23 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