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商業承兌匯票,我沒有在到期前10天做提示付款,現在時間已經過了,對方也沒付款,我該怎么處理?



你好, 商業承兌匯票超過提示付款期的,承兌人如果不付款,持票人需要做出說明,說明沒有按時提示付款的理由,并加蓋公司的公章,承兌人還是應該付款的。并不是說超過提示付款期了,承兌人的付款責任就解除了。商業匯票承兌人的付款責任是無條件支付的。
關于這個問題,在我國《票據法》中有明確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第五十三條 持票人應當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
(一)見票即付的匯票,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到期日起10日內向承兌人提示付款。
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規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說明后,承兌人或者付款人仍應當繼續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
通過委托收款銀行或者通過票據交換系統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視同持票人提示付款。
2019 07/18 16:33

84784958 

2019 07/18 16:35
那我超過了以后,我現在提示付款可以嗎

凡凡老師 

2019 07/18 16:37
你好,你是有權要求承兌人付款的。

84784958 

2019 07/18 16:37
那意思是網上不用操作提示付款了?

凡凡老師 

2019 07/18 16:43
你好,一般過了承兌期在網上應該是不能提示付款了的。只能你們自行找承兌人協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