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你好,在新的會計準則中,確認收入時,什么時候用到預計負債,什么時候用到合同負債,他們之間有什么差別?



提示:預計負債確認條件
1、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現實義務
2、該項義務的履行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yè)
3、該項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不滿足上述確認條件,只能作為或有負債在資產負債表附注中披露
2019 07/17 11:11

樸老師 

2019 07/17 11:12
合同負債,是指企業(yè)已收或應收客戶對價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如企業(yè)在轉讓承諾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項。
合同負債可以通俗理解為:企業(yè)在履約義務履行之前(也就是達到收入確認條件前),先行收取了(包括已收取和應收取)客戶支付的對價,在會計上以合同負債科目對其進行核算和反映。
合同負債的賬務處理解釋如下:
企業(yè)在向客戶轉讓商品之前,客戶已經支付了合同對價或企業(yè)已經取得了無條件收取合同對價權利的,企業(yè)應當在客戶實際支付款項與到期應支付款項孰早時點,按照該已收或應收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科目,貸記本科目;企業(yè)向客戶轉讓相關商品時,借記本科目,貸記“主營業(yè)務收入”、“其他業(yè)務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稅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
企業(yè)因轉讓商品收到的預收款使用本準則進行會計處理時,不再使用“預收賬款”科目及“遞延收益”科目。
本科目貸方余額,反映企業(yè)在向客戶轉讓商品之前,已經收到的合同對價或已經取得的無條件收取合同對價權利的金額。

樸老師 

2019 07/17 11:13
預計負債的計量:
(一)預計負債的初始計量
1、最佳估計數的確認
(1)當清償因或有事項而確認的負債所需支出存在一個金額范圍時,則最佳估計數應按此范圍的上下限金額的平均數確認。
(2)如果不存在一個金額范圍時,則最佳估計數按以下標準認定:
a、如果涉及單個項目,則最佳估計數為最可能發(fā)生數
b、如果涉及多個項目,則最佳估計數按各種可能發(fā)生額及發(fā)生概率計算確認--即加權平均數
2、預期可獲補償的處理
如果清償因或有事項而確認的負債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預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補償,則補償金額只能在基本確定有收到時,作為資產單獨確認,且確認的補償金額不應超過所確認負債的賬面價值。
(二)預計負債的后續(xù)計量
企業(yè)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預計負債的賬面價值進行復核,有確鑿證據表明賬面價值不能真實反映當前最佳估計數的,應作相應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