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 為員工購買的意外險可以所得稅稅前扣除嗎?就是那種商業意外險



你好這個是可以稅前扣除的
2019 07/10 13:24

84784997 

2019 07/10 13:36
所得稅對可稅前扣除的保險有規定 ,所得稅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所說的 不得扣除的商業保險指的是哪些商業保險呢

小洪老師 

2019 07/10 13:38
,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能稅前扣除,但以下兩種商業保險可以扣除:
1)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
2)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
對于上述可稅前扣除的商業保險的范圍,稅法沒有明確的規定。以下根據相關的規定及企業常見的問題進行分析。
一、稅法規定可以扣除的商業保險
(一)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
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釋義的解釋,這類保險費是國家其他法律法規強制規定企業應當為其職工投保的人身安全保險,而不是企業自愿為職工投保的所謂人身安全保險。
例如:
《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91號)第四十八條規定,建筑施工企業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五號)第四十四條規定,煤礦企業必須為煤礦井下作業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保安服務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64號)第二十條規定,保安從業單位應當根據保安服務崗位的風險程度為保安員投保意外傷害保險。
《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政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八條規定,企業應當為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礦井等高危作業的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保險或個人意外傷害保險。
企業按國家規定必須或應當為職工辦理的人身保險,可以稅前扣除。
對于哪些屬于“特殊工種職工”,部分地方稅務機關認為應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特殊工種名錄》。如北京市平谷區國家稅務局2008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政策問題解答。

84784997 

2019 07/10 13:38
國稅總局2016年80號文中 差旅中發生的意外險可以扣除 那這個意外險指的是哪種?是每次出差 隨票購買的意外險 還是企業為員工購買的團體意外險也可以歸到此類 稅前扣除?

小洪老師 

2019 07/10 13:40
你好,屬于個人意外險,稅前扣除的第十八條規定,企業應當為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礦井等高危作業的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保險或個人意外傷害保險。

84784997 

2019 07/10 13:42
我這個只是差旅人員 并非高危從業者 按這個解釋是否不貼切呢?我想問的落腳點在于,企業為差旅人員購買的團體意外險是否可以歸類到2016的80號文中
另外,購買雇主責任險代替這種團體意外險是否更加符合扣除標準?

小洪老師 

2019 07/10 13:45
你好可以歸在里面,確實是后面那個更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