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項目不屬于應稅項目的,對方為單位的,以對方開具的發票以外的其他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怎么理解?收據也可作為稅前扣除憑證么?啥叫支出項目不屬于應稅項目?



你好 收據是不可以稅前扣除的 費用等要用發票入賬的
2019 06/24 17:27

84784978 

2019 06/24 17:28
那他這條文件怎么理解啊

meizi老師 

2019 06/24 17:42
你好 你需要看你具體是什么業務 比如說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里面說的: 其他常見的內部憑證還包括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時,在《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第十八條所規定的如下內容:
1、有關會計核算資料和原始憑證;
2、資產盤點表;
3、相關經濟行為的業務合同;
4、企業內部技術鑒定部門的鑒定文件或資料;
5、企業內部核批文件及有關情況說明;
6、對責任人由于經營管理責任造成損失的責任認定及賠償情況說明;
7、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和企業財務負責人對特定事項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的聲明。
(二)外部憑證
外部憑證是指企業發生經營活動和其他事項時,取得的發票、財政票據、完稅憑證、分割單以及其他單位、個人出具的收款憑證等。其中,發票包括紙質發票和電子發票,也包括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
三、單獨發生的境內支出應取得哪些扣除憑證
按照《辦法》第九條的規定,企業發生的境內支出,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判定應取得的扣除憑證類型。
(一)支出項目屬于增值稅應稅項目
1、支出項目屬于增值稅應稅項目,對方為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增值稅納稅人
該情況下,企業的支出以發票(包括按照規定由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企業日常經營中,最常見的公對公合作基本都屬此類情況。
2、支出項目屬于增值稅應稅項目,對方為依法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
該情況下,企業的支出以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或者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收款憑證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
問題1:哪些單位無需辦理稅務登記?
按照《稅務登記管理辦法》(2014年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6號)的規定,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指的是國家機關(注:個人和無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流動性農村小商販也無需辦理稅務登記)。
企業向國家機關支付的款項,取得的扣除憑證為財政專用收據。
問題2: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判斷標準是什么?
《辦法》第九條規定: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判斷標準是個人從事應稅項目經營業務的銷售額不超過增值稅相關政策規定的起征點。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個人發生應稅行為的銷售額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免征增值稅;達到起征點的,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增值稅起征點不適用于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
第五十條規定:增值稅起征點幅度為:按期納稅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含本數);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含本數)。
以公司向自然人支付勞務費為例,個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勞務范圍提供的勞務,屬于增值稅應稅項目。按照上述規定,如果企業支付金額超過起征點,則個人不滿足小額零星的標準,個人需到稅務機關代開發票,企業以取得的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如果支付金額未超過起征點,則個人滿足小額零星的標準,則企業可以要求個人到稅務機關代開發票作為扣除憑證,也可以用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但收款憑證應載明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