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A公司在外地和業主簽訂了一個100萬的總承包項目,然后和B公司簽訂了勞務分包30萬的合同。B公司開一張30萬的專票給A公司,稅點是3%,稅額為 8,737.86元;A公司拿勞務合同項目地的稅局預繳稅款如下: 預繳增值稅2%: ?(1000000-300000)/1.09*0.02=12844.04元 預繳附加稅12%: ??12844.04*0.12=1541.28元 預繳企業所得稅0.2%:(1000000-300000)/1.09*0.002=1284.01元 預繳印花稅0.03%:(1000000-300000)*0.0003=210元 A公司當地預繳稅款后開一張100萬元的工程的普票給業主,稅率是9%,則公司應該補交的稅款如下: 增值稅7%: ?(1000000-300000)/1.09*0.07= 44954.13元 附加稅12%: ??44954.13*0.12=5394.50元 企業所得稅1.8%:(1000000-300000)/1.09*0.018= 12600.00元 印花稅0.03%:1000000*0.0003-210元=90元 請問這樣的算法對嗎?



您好,預繳的印花稅和企業所得稅不扣除30萬, 回總公司補繳的稅款 增值稅=100/1.09*0.09-8737.86 -12844.04=A 附加所得稅以這個為依據 企業所得稅根據公司利潤表來計算 印花稅不需要再不交
2019 06/21 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