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關于租金收入的會計分錄與確認的問題。 2019年4月我們和b公司簽訂了租房協議,從2019年7月開始出租,一年租金600萬,免租期3個月,5月份的時候,一年的租金都到賬了。6月份的,我們開了60萬的租金發票給對方。各位老師我有2個問題: 1、4月份收到租金時,我做了借銀行存款,貸預收賬款。那么6月份開票80萬,我怎么做?至7月份開始分攤進其他業務收入時又怎么做捏? 2、現在6月份我們開票是不是當月就要完稅,對方后期的發票還不需要,那么第三個月,我是不是要開始申報沒開票的收入?



1.借:預收 賬款
應收賬款
貸:營業收入
應交稅費
2.開票當月要完稅的。
2019 06/11 14:37

84784972 

2019 06/11 14:52
老師,你好,就第一個問題。
我們租約是從7月份開始生效,我六月份開票做賬就需要確認進收入了嗎?加上免租期,我是不是應該再7月份每個月其他業務收入里進40萬?

陳詩晗老師 

2019 06/11 14:57
是的。從租約生效時分攤進你當期的收入

84784972 

2019 06/12 10:34
老師,不好意思,昨天你說的那個分錄,我不是很明白。我6月份票的時候,租約還沒生效,那能進營業收入嗎?還有我如果不進收入,申報又要做,那么申報表的收入和實際是不是就不一樣了?

陳詩晗老師 

2019 06/12 10:36
會計上的處理是租約開始時計入相關的收入。
但是在稅法上是實際收到款時就要申報收入。
所以存在 會計和稅法上有差異是正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