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第三題那個外購自用為什么進賬稅可以抵扣?第四題那個自產自用,為什么不能視同銷售呢?



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的規定,企業購入工程物資用于不動產在建工程發生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其進項稅額應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因此,不計入工程物資成本,但是第一年可抵扣的部分,記入“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的借方,留待第二年抵扣的部分,記入“應交稅費一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的借方。
在建工程領用本企業的產品,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的規定,其相關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同樣應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因此,不計入不動產在建工程成本,但是因為此產品所負擔的進項稅額已于購入原材料或在生產過程中接受勞務當時予以全部抵扣,因此只需將當年不可抵扣的40%的部分轉出,借記“應交稅費一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2019 05/03 11:25

84784996 

2019 05/03 11:35
第四問的為什么不能視同銷售?將售價計入成本呢

葉子老師 

2019 05/03 11:48
在建工程領用本企業的產品,不用視同銷售。只是進項要分兩年抵扣。現行的增值稅規定呢。

84784996 

2019 05/03 11:51
第二題領用的視同銷售嗎

葉子老師 

2019 05/03 11:52
都不用視同銷售。
視同銷售需要交納增值稅的事項有:企業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工商戶、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對外捐贈等。
